16.我的(第3/3 页)
最后一道防线,并不是非黑即白,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的。虽然倡导公序良俗,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。举个难听的例子,出轨。男女朋友的普通劈腿,最多也就是从道德上去谴责了——就算去告,也不会有人理会的。”
她极少将这么一长串话,林笙静静听完,也没有别的想法,啪啪啪给她鼓掌,随口一问:“那你会出轨吗?”有法律兜底,看起来她的道德感好像确实不强。
她倒是另辟蹊径:“我要是不和你确立关系,就没有机会出轨。”
“嗯。”他又趴回了桌子上,“要是我明天听到的答案还是这个,腿都给你打折。”
她打开了网页,诵读的抑扬顿挫:“刑法第二百叁十四条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,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他也拿腔拿调:“你失去的是你的腿,我失去的可是我的爱情啊。”
“可我觉得这样挺好。”她关了网页,把下巴抵在他肩上,“为什么一定要是你的女朋友呢?”
“不然呢?”他伸出左手去触她的唇,恨她为什么不能从嘴里吐出点好听的话,“连个名分都没有,你图什么?图我年龄小?”
“女朋友才不是什么名分呢。”她摇头,说出了那个经典问题,“如果我是你女朋友,我和你妈掉水里,你还是必须先救你妈,除非你不会游泳。”
她连理由都给了:“因为在法律上,你对你妈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救助义务。”
“喔。”他懂了,甚至还举一反叁,“所以我想要先救你,你得先是我的家庭成员。”
“对。”她点头。
他又问:“那如果我姐和我妈都掉水里了呢?”
“随便,不分先后,你尽力救就好了。”她突然来了兴致,“我当你姐姐好不好?”
“不好。”他瞬间冷了脸,像只炸毛的猫,“叫你几声姐姐你还当上瘾了?”他伸手去扼她的下巴,语气极重,“你想都不要想。”
她表情微怔,气氛凝重起来。正值换歌的空档,咖啡馆里安静得有些诡异,林笙正想着自己是不是吓到他了,她瘪了瘪嘴,软糯糯的开了口撒娇:“你好凶哦。”
“对不起。”他控制住情绪,抿了抿唇呼了口气,半垂下眼皮,松开了手,“五点了,走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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